维基百科:管理员布告板/编辑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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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在發生的編輯爭議
阿南之人[编辑]
- 阿南之人(討論 · 貢獻 · 日誌[封禁 · 過濾器] · 全域账号信息)
- 馬場站 (香港) (编辑 | 讨论 | 历史 | 链接 | 监视 | 日志)
- 持續於上述條目加入自行總結的原創研究之內容(Special:diff//82744742、Special:diff//82746333),警告無效([1])
- 发现人:黑色怪物 2024年5月23日 (四) 05:33 (UTC)
- 香港賽馬會官方網站明確顯示各出口天橋連接的閘口,絕非原創研究。--L'Internationale, Sera le genre humain! ✏️ 2024年5月23日 (四) 05:41 (UTC)
- 处理:
HYHJKJYUJYTTY[编辑]
- HYHJKJYUJYTTY(討論 · 貢獻 · 日誌[封禁 · 過濾器] · 全域账号信息)
Template:臺灣社會運動/政治運動 (编辑 | 讨论 | 历史 | 链接 | 监视 | 日志)2024年立法院改革爭議 (编辑 | 讨论 | 历史 | 链接 | 监视 | 日志)- 「民主倒退,公民搶救」521行動 (编辑 | 讨论 | 历史 | 链接 | 监视 | 日志)
- 不評論,只設置差異連結,可能有更多差異連結產生(不再更新)
- 提報人:Rastinition(留言) 2024年5月22日 (三) 17:04 (UTC)
- 那個Template:臺灣社會運動/政治運動,2024年立法院改革爭議並沒有討論出來,擅自改反立法院擴權運動--HYHJKJYUJYTTY(留言) 2024年5月22日 (三) 17:07 (UTC)
- 中国持不同政见者、作家袁红冰在2024年2月份透露,“接到習近平的指示之後,中共國台辦迅速行動起來,並在1月27日就向習近平和王滬寧提交了一份文件,題目叫做《佔領臺灣立法院制高點的統戰戰略要點》。(略)就是要通過特定人士,敦促韓國瑜、傅崐萁和國民黨立法院的黨團,運用議會改革的名義,提出立法院的調查權、總統的質詢權、反台獨法等法案。即使這些法案一時難以通過,也足以造成臺灣立法權的混亂,甚至停擺,進而有效地降低民進黨行政當局的執政效率,也就是降低賴清德總統的執政效率。” 那個缺乏來源,而且可靠性存疑,不中立--HYHJKJYUJYTTY(留言) 2024年5月22日 (三) 17:08 (UTC)
- 我本人沒多大爭議,反而是別人爭議比較多--HYHJKJYUJYTTY(留言) 2024年5月22日 (三) 17:12 (UTC)
- Template:臺灣社會運動/政治運動 ,原來是我誤會--HYHJKJYUJYTTY(留言) 2024年5月22日 (三) 17:20 (UTC)
- @HYHJKJYUJYTTY對應的議題請自己和@Txkk確認,我不評論,但從我點擊回覆按鈕的這個文字,對應頁面大概可以用刪除線撤銷。--Rastinition(留言) 2024年5月22日 (三) 17:27 (UTC)
- 使用者:Txkk在我的討論頁,討論袁紅冰事情,我的建議如果有來源,建議是寫指控,不要寫背景--HYHJKJYUJYTTY(留言) 2024年5月22日 (三) 17:31 (UTC)
- 袁紅冰我已經幫他解決了--HYHJKJYUJYTTY(留言) 2024年5月22日 (三) 17:49 (UTC)
- @HYHJKJYUJYTTY對應的議題請自己和@Txkk確認,我不評論,但從我點擊回覆按鈕的這個文字,對應頁面大概可以用刪除線撤銷。--Rastinition(留言) 2024年5月22日 (三) 17:27 (UTC)
- 处理:
向史公哲曰[编辑]
- 向史公哲曰(討論 · 貢獻 · 日誌[封禁 · 過濾器] · 全域账号信息)
- Wikipedia:维基志异/语言学 (编辑 | 讨论 | 历史 | 链接 | 监视 | 日志)
- 1.以知名度为由,将个人在“古怪名字”目录的修改“金乡话——金乡人不会说。”撤销。容易令人混淆的语言文字名称是可以放在“古怪名字”目录中的,不论知名度,如果非要谈知名度的话,“南极话(知名度低)——使用于南极(知名度高)的汉语方言?”、“金门方言(知名度低)——金门(知名度高)人不会说。”岂不是得移除了?
- 2.其移除/撤销在先(special:diff/82738412、special:diff/82739799、special:diff/82739830、special:diff/82740337,总撤销数已达三次),个人在其讨论页添加subst:uw-3rr警告模板,但其将自己讨论页的警告移除(special:diff/82740254),反而在本人讨论页添加警告模板(special:diff/82740437)。
- 发现人:幻光尘(留言) 2024年5月22日 (三) 15:26 (UTC)
- 我倒是很好奇你对“条目中含有正常人会认为其不寻常的要素”这条收录规则的看法是什么?--向史公哲曰(留言) 2024年5月22日 (三) 15:56 (UTC)
- 金门和金门,南极和南极之间有一者有知名度,但金乡与金乡之间无一者有知名度。--向史公哲曰(留言) 2024年5月22日 (三) 16:08 (UTC)
- 就是因为“含有正常人会认为其不寻常的要素”才收录。“金乡”一般指山东省济宁市金乡县(Google搜索“金乡”,给出的首要结果是金乡县),而吴语金乡话的“金乡”指的是浙江省温州市苍南县金乡镇。虽然两者知名度在华语圈都低,但比起金乡镇,还是金乡县有略微知名度,但凡了解过金乡县的人,不去过多了解就想不到苍南县金乡镇和吴语金乡话。--幻光尘(留言) 2024年5月22日 (三) 16:24 (UTC)
- 然而金乡镇身为“温州模式”的重要发源地,它在现代中国的影响力不一定弱于金乡县。--向史公哲曰(留言) 2024年5月23日 (四) 04:21 (UTC)
- 再说,地名区已经收录过一遍金乡了“天镇县、固镇县、新乡县、柏乡县、平乡县、武乡县、金乡县、内乡县、安乡县、西乡县、孟村县、龙里县、托里县——乡、镇、村、里升格的县?”。--向史公哲曰(留言) 2024年5月23日 (四) 04:25 (UTC)
- 确实,但总的来说,金乡县作为一个县级行政区,知名度还是比作为乡级行政区的金乡镇略高的。(但有些乡级行政区因为事件、产业等比同名县级行政区知名度高,比如最经典的古田县与古田镇)--幻光尘(留言) 2024年5月23日 (四) 04:33 (UTC)
- 确实略高,根据Google指数来看是33:28的关系(2009年,不过人们是用苍南金乡搜的),但无论如何,比较不容易引人注意的地名混淆梗放地名区就够了,无需在语言区重复一遍。就比如莱芜存废梗在维基志异多处出现,不过最后还是几条被人移除掉了。除非是像日本“中国”这种引人入胜的梗,或者“兴化”“兴化”这种在互联网有一定讨论的梗,否则略微冷僻的,不太超乎正常人常理的地名梗放在地名区就够了。毕竟维基志异篇幅有限,能够尽量制造独特趣味点还是很有必要的。--向史公哲曰(留言) 2024年5月23日 (四) 04:41 (UTC)
- 既然你说清楚的话,那就先这样吧。--幻光尘(留言) 2024年5月23日 (四) 05:02 (UTC)
- 确实略高,根据Google指数来看是33:28的关系(2009年,不过人们是用苍南金乡搜的),但无论如何,比较不容易引人注意的地名混淆梗放地名区就够了,无需在语言区重复一遍。就比如莱芜存废梗在维基志异多处出现,不过最后还是几条被人移除掉了。除非是像日本“中国”这种引人入胜的梗,或者“兴化”“兴化”这种在互联网有一定讨论的梗,否则略微冷僻的,不太超乎正常人常理的地名梗放在地名区就够了。毕竟维基志异篇幅有限,能够尽量制造独特趣味点还是很有必要的。--向史公哲曰(留言) 2024年5月23日 (四) 04:41 (UTC)
- 然而金乡镇身为“温州模式”的重要发源地,它在现代中国的影响力不一定弱于金乡县。--向史公哲曰(留言) 2024年5月23日 (四) 04:21 (UTC)
- 就是因为“含有正常人会认为其不寻常的要素”才收录。“金乡”一般指山东省济宁市金乡县(Google搜索“金乡”,给出的首要结果是金乡县),而吴语金乡话的“金乡”指的是浙江省温州市苍南县金乡镇。虽然两者知名度在华语圈都低,但比起金乡镇,还是金乡县有略微知名度,但凡了解过金乡县的人,不去过多了解就想不到苍南县金乡镇和吴语金乡话。--幻光尘(留言) 2024年5月22日 (三) 16:24 (UTC)
- 金门和金门,南极和南极之间有一者有知名度,但金乡与金乡之间无一者有知名度。--向史公哲曰(留言) 2024年5月22日 (三) 16:08 (UTC)
- @向史公哲曰:您好,容我在此多言几句。阁下在维百的众多编辑我都非常认可,我非常欣赏阁下在一些细节问题和结构问题上独到的见解。但注意到阁下似乎偏好在编辑摘要中与人“讨论”,我认为这不是最好的选择(注:我对阁下本身的编辑内容没有特别的立场,也并非在对阁下进行任何“违反‘回退不过三’原则”之类的落井下石,我不在此对这些问题作出任何判断)。在编辑摘要中一来一去的讨论不利于充分达成共识,而且容易激起双方的不快情绪;私以为发生编辑争议后,应在讨论页讨论,若无法达成共识还可按规则移至客栈等。另外,“你说的(得)对”一词在我看来其实是稍微带点攻击性的,尤其是在“明明总体上认为对方不对”的时候说这句话,很容易让他人感到不开心。当然这些都只是我个人的观点,如果我说的话让您感到不开心,先说句抱歉。--自由雨日(留言) 2024年5月22日 (三) 16:10 (UTC)
- @自由雨日:他有些时候会在编辑摘要中使用一些带有攻击性的词汇:Wikipedia:管理员布告板/其他不当行为#向史公哲曰,也许是他个人性格原因吧,我不责怪他在回退我编辑时用了“你说得对”一词,谁对谁错,心里清楚,当然我认为我有错。--幻光尘(留言) 2024年5月22日 (三) 16:40 (UTC)
- 若是对一些古老的有明显问题的内容作一些适当批评性的说明倒也兴许无妨(只是泛指,并不具体指您提报的那些行为,我同样不对它们作出具体评价),但对有争议性的内容直接编辑并在编辑摘要中互相争论确实容易激化矛盾,尤其是在有明确反对者的情况下。然而,其实大家都知道对方是出于善意,矛盾的点只是在个别问题上有自己独立的见解,这种在细节上深究的精神本身就是难能可贵的。@幻光尘我想您有时或许也可以尝试更宽容一些,不必遵循“认为对方无理删除—回退—被反回退—再回退—……—在确保自己不先违规的前提下,等待对方先违反方针—警告或提报至布告板—将布告板当成讨论页讨论编辑……”的路线。纵使是认为对方先“无理”删除,仍然可以先在讨论页详细阐释(对方肯定会加入),也可邀请他人参与讨论,毕竟争议的点其实都是有潜在的讨论价值的,和破坏行为完全不一样。实在认为对方无意讨论、坚持霸占条目之后,再申请管理员介入也不迟,毕竟编辑记录不论过多久都是清楚在册的。当然我知道要做到这样很难,我自己也常常无法做到。--自由雨日(留言) 2024年5月22日 (三) 17:44 (UTC)
- 好的,衷心感谢您的见解与建议。--幻光尘(留言) 2024年5月23日 (四) 04:44 (UTC)
- 当然,我建议你在遇到编辑争议的时候去互助客栈发布话题,这样解决问题的效率比你直接举报我还要高。--向史公哲曰(留言) 2024年5月23日 (四) 04:48 (UTC)
- 感谢建议,@自由雨日的意思其实差不多跟你一样,都是换个地方、换个角度解决问题。--幻光尘(留言) 2024年5月23日 (四) 04:53 (UTC)
- 当然,我建议你在遇到编辑争议的时候去互助客栈发布话题,这样解决问题的效率比你直接举报我还要高。--向史公哲曰(留言) 2024年5月23日 (四) 04:48 (UTC)
- 好的,衷心感谢您的见解与建议。--幻光尘(留言) 2024年5月23日 (四) 04:44 (UTC)
- 若是对一些古老的有明显问题的内容作一些适当批评性的说明倒也兴许无妨(只是泛指,并不具体指您提报的那些行为,我同样不对它们作出具体评价),但对有争议性的内容直接编辑并在编辑摘要中互相争论确实容易激化矛盾,尤其是在有明确反对者的情况下。然而,其实大家都知道对方是出于善意,矛盾的点只是在个别问题上有自己独立的见解,这种在细节上深究的精神本身就是难能可贵的。@幻光尘我想您有时或许也可以尝试更宽容一些,不必遵循“认为对方无理删除—回退—被反回退—再回退—……—在确保自己不先违规的前提下,等待对方先违反方针—警告或提报至布告板—将布告板当成讨论页讨论编辑……”的路线。纵使是认为对方先“无理”删除,仍然可以先在讨论页详细阐释(对方肯定会加入),也可邀请他人参与讨论,毕竟争议的点其实都是有潜在的讨论价值的,和破坏行为完全不一样。实在认为对方无意讨论、坚持霸占条目之后,再申请管理员介入也不迟,毕竟编辑记录不论过多久都是清楚在册的。当然我知道要做到这样很难,我自己也常常无法做到。--自由雨日(留言) 2024年5月22日 (三) 17:44 (UTC)
- @自由雨日:他有些时候会在编辑摘要中使用一些带有攻击性的词汇:Wikipedia:管理员布告板/其他不当行为#向史公哲曰,也许是他个人性格原因吧,我不责怪他在回退我编辑时用了“你说得对”一词,谁对谁错,心里清楚,当然我认为我有错。--幻光尘(留言) 2024年5月22日 (三) 16:40 (UTC)
- 我倒是很好奇你对“条目中含有正常人会认为其不寻常的要素”这条收录规则的看法是什么?--向史公哲曰(留言) 2024年5月22日 (三) 15:56 (UTC)
- 处理:「已私下解决:参见special:diff/82746263」(當事人評論)。——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5月23日 (四) 09:38 (UTC)
銀色雪莉[编辑]
- 銀色雪莉(討論 · 貢獻 · 日誌[封禁 · 過濾器] · 全域账号信息)
- CLC (编辑 | 讨论 | 历史 | 链接 | 监视 | 日志)
- 銀色雪莉不斷惡意刪除2022年以後的內容 且銀色雪莉她自己可以寫 MV觀看次數超過XXXX萬 別人寫MV觀看次數超過XXXX萬(來源比她更可靠https://www.youtube.com/watch?v=NeUODC6F7zk)就要被銀色雪莉一直刪光 明顯將條目占為己有
- 发现人:Sjrtttjs(留言) 2024年5月21日 (二) 22:06 (UTC)
- (:)回應:YouTube並非屬於可靠來源,由於其性質與屬性及考量可供查證性,在可靠來源/常見爭議來源列表它是被社群認定為「通常不可靠」,其该来源沒有编辑团队、屬於自行出版、非独立来源或呈现用户生成的内容。除非属特殊情况,否则不应使用,也不应将其用于有关在世人物的资讯。即使在来源可能有效的情况下,一般更好的做法是寻找更可靠的来源。如果找不到更可靠的来源,则可能表明相关资讯并不准确。所以我個人不認為被提報用戶移除有爭議的來源有何不妥,這點尚請提報用戶@Sjrtttjs君留意,但是若光是聽您提報內容描述,可能某些程度,對方用戶也有不適當的地方,當然這點要請@银色雪莉君來說明一下,謝謝。--薏仁將🍀 2024年5月21日 (二) 22:53 (UTC)
- @薏仁將:其实这些,在我于此条目的编辑摘要中已经讲得很清楚了,不过既然阁下问到,我也不介意再回复:
- 1、“不断恶意删除2022年以后的内容”:传主(团体)于2022年解散,解散后的成员活动在“非以团体名义发生时”自然没有写在团体条目下的道理。
- 2、“银色雪莉她自己可以写 MV观看次数超过XXXX万 别人写MV观看次数超过XXXX万”:在下于Special:Diff/82724242中的加入的相关观看量文字,来源于本段末尾的链接(对,就是那个大X元的链接,我本来想着换朝鲜日报的链接,不过RSP对大X元在其他类别的内容的可靠性并没有评述,我也就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了),阁下可以查核。
- 3、至于提报此用户(以及此前在同一条目中编辑的Qsaesh)对于可靠来源的认识...阁下自己已经谈了YouTube的使用问题,我想我不必重复了。事实上,包括其坚持恢复的“在Bugs實時榜拿下第3名,Soribada排行榜實時55位,Genie排行榜實時41位,逆行Naver排行榜實時7位,”(也是阁下编辑中尚未移除的部分排名)倒真的是没有来源的。
- 4、此外,鉴于此两名用户的表述上的重合(即此提报内容与Special:Diff/82725050摘要)以及编辑倾向(内容倾向),结合与本件关联甚大的近日活跃的此前已查核(也有正在提请查核的)Wikipedia:傀儡調查/案件/NTUPikachu件,我此前已作出了等候傀儡调查的决定,停止了编辑——尽管我认为以上相关用户的编辑问题已经够大的了,但我不想跟没必要较劲的人较劲。
- 以上,是否尚有需要补充处,请说明。--银色雪莉(留言) 2024年5月21日 (二) 23:56 (UTC)
- (:)回應:有疑慮爭議性質的,我有注意到,並按相關規範移除部分有問題的內容,當然,對方如果堅持恢復,也會請對方給出說明,條目的問題我會建議您先去做保護申請,避免持續的被擾亂,至於那幾個新近的用戶,不排除有MJ或是單一用途的用戶,您如果有想法及相關事證也歡迎提交至SPI去做查核,以上說明。--薏仁將🍀 2024年5月22日 (三) 00:12 (UTC)
- @薏仁將:保护申请和傀儡查核是在此前就早已提了的。谨此回复。--银色雪莉(留言) 2024年5月22日 (三) 00:15 (UTC)
- (:)回應:有疑慮爭議性質的,我有注意到,並按相關規範移除部分有問題的內容,當然,對方如果堅持恢復,也會請對方給出說明,條目的問題我會建議您先去做保護申請,避免持續的被擾亂,至於那幾個新近的用戶,不排除有MJ或是單一用途的用戶,您如果有想法及相關事證也歡迎提交至SPI去做查核,以上說明。--薏仁將🍀 2024年5月22日 (三) 00:12 (UTC)
- 這是該團體的官方Youtube帳號,來源有效且相關資訊準確,和"通常"不可靠 的通常並不相符
- 一般知名或專業的出版社、電視頻道、新聞頻道常在此平台上釋出相關發表的影片,其可靠性可依其出版單位及作者來進行來源可靠性的來源考量--Sjrtttjs(留言) 2024年5月22日 (三) 01:03 (UTC)
- (:)回應:YouTube並非屬於可靠來源,由於其性質與屬性及考量可供查證性,在可靠來源/常見爭議來源列表它是被社群認定為「通常不可靠」,其该来源沒有编辑团队、屬於自行出版、非独立来源或呈现用户生成的内容。除非属特殊情况,否则不应使用,也不应将其用于有关在世人物的资讯。即使在来源可能有效的情况下,一般更好的做法是寻找更可靠的来源。如果找不到更可靠的来源,则可能表明相关资讯并不准确。所以我個人不認為被提報用戶移除有爭議的來源有何不妥,這點尚請提報用戶@Sjrtttjs君留意,但是若光是聽您提報內容描述,可能某些程度,對方用戶也有不適當的地方,當然這點要請@银色雪莉君來說明一下,謝謝。--薏仁將🍀 2024年5月21日 (二) 22:53 (UTC)
- 处理:
Kolyma[编辑]
- Kolyma(討論 · 貢獻 · 日誌[封禁 · 過濾器] · 全域账号信息)
- User:Dnaimfz/edfafaqfapfeqpasncfepqcnhsfsvs (编辑 | 讨论 | 历史 | 链接 | 监视 | 日志)
- 在不看Template:Hang on的情况下随意删除用户页。
- 提報人:Dnaimfz(留言) 2024年5月19日 (日) 12:38 (UTC)
- (:)回應:@Dnaimfz君,我看到的從你所提及的涉事頁面查到的資訊,該管理員僅有操作一筆Special:Diff/82701447編輯行為,該行為是描述是阻止其他用戶將其提交至頁面存廢討論,另見Special:Diff/82701145編輯行為描述,二者的前後因果我建議提報用戶搞清楚,請避免的輕率魯莽的指責他人,這可能有違文明方針,還有針對於您非理性草率的指控質疑管理員的操作正當性,對於Special:Diff/82701447正當理據操作而造成的誤解,您有必要承認您自己因疏失而造成的誤解做出不適當的指控行為致歉。--薏仁將🍀 2024年5月20日 (一) 09:10 (UTC)
- 处理:(非管理員關閉)據查該管理員僅有操作一筆Special:Diff/82701447編輯行為,該行為是描述是阻止其他用戶將其提交至頁面存廢討論,請另見Special:Diff/82701145編輯行為描述,二者的前後因果我建議提報用戶搞清楚,請避免的輕率魯莽的指責他人,這可能有違文明方針,另外該位管理員於提報涉事頁面並無操作不當行為,純屬提報用戶未弄清前因後果所做成不適當的提報行為,其所提及案由與事實不符,故予以關閉。薏仁將🍀 2024年5月20日 (一) 09:14 (UTC)
向史公哲曰[编辑]
- 向史公哲曰(討論 · 貢獻 · 日誌[封禁 · 過濾器] · 全域账号信息)
- Wikipedia:维基志异/地名 (编辑 | 讨论 | 历史 | 链接 | 监视 | 日志)
- 无视Talk:白俄罗斯和WP:NC,将个人的修改“白俄罗斯”(中国和联合国官方现用中文译名)撤销,维持原有的“白罗斯”三个字。(详见Wikipedia:当前的破坏#向史公哲曰)
- 发现人:幻光尘(留言) 2024年5月19日 (日) 10:14 (UTC)
- 我就不在这里评论了,我对举报的回应在Wikipedia:当前的破坏#向史公哲曰里说的很清楚。--向史公哲曰(留言) 2024年5月19日 (日) 10:22 (UTC)
- 最后说一句:“白俄罗斯”和“白罗斯”的争议可不像你在Wikipedia:当前的破坏#向史公哲曰所说的“暹罗大王妹公主殿下”和“诗琳通公主”“玛哈·扎克里·诗琳通”或“日本行省”和“征东行省”“征东行中书省”那么简单,建议你去认真浏览一下Talk:白俄罗斯。幻光尘(留言) 2024年5月19日 (日) 10:30 (UTC)
- 你说得对,但条目标题和维基志异条目标题是两回事。一第个要兼顾词条的"正式"性,第二个并没有那么多的顾忌。如果根据顾忌来看,那么维基志异不算少的内容都是违反正式名规定的。另外强调一下:白俄争议问题不是我挑起的。--向史公哲曰(留言) 2024年5月19日 (日) 10:35 (UTC)
- 在维基志异里不仅正式名可以用,中文别名,中文旧名,外文名甚至常用昵称都是存在的。--向史公哲曰(留言) 2024年5月19日 (日) 10:36 (UTC)
- 尤其维基志异/地名区,他的收录个体是地名不是正式名。换而言之,白俄罗斯那句话收录的不是白俄罗斯条目,而是白罗斯这个名字。--向史公哲曰(留言) 2024年5月19日 (日) 10:37 (UTC)
- 只要维基志异地名区收录的地名是现实世界中存在的,拥有正式性的地名。那么这个地名就没有换掉的必要。--向史公哲曰(留言) 2024年5月19日 (日) 10:41 (UTC)
- 在此奉劝一句:以其在地名区里大搞"地名正名化",不如先将整个维基志异/地名区的无趣条目清理一遍。这也算是对维基志异/地名做出的最有建设性的贡献。--向史公哲曰(留言) 2024年5月19日 (日) 10:44 (UTC)
- 最后说一句:“白俄罗斯”和“白罗斯”的争议可不像你在Wikipedia:当前的破坏#向史公哲曰所说的“暹罗大王妹公主殿下”和“诗琳通公主”“玛哈·扎克里·诗琳通”或“日本行省”和“征东行省”“征东行中书省”那么简单,建议你去认真浏览一下Talk:白俄罗斯。幻光尘(留言) 2024年5月19日 (日) 10:30 (UTC)
- 我就不在这里评论了,我对举报的回应在Wikipedia:当前的破坏#向史公哲曰里说的很清楚。--向史公哲曰(留言) 2024年5月19日 (日) 10:22 (UTC)
- 处理:「爭議已經私下解決:已私下解決」(當事人評論)。——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5月23日 (四) 09:38 (UTC)
Invictus1995[编辑]
- Invictus1995(討論 · 貢獻 · 日誌[封禁 · 過濾器] · 全域账号信息)
- 元朝 (编辑 | 讨论 | 历史 | 链接 | 监视 | 日志)
- 明朝 (编辑 | 讨论 | 历史 | 链接 | 监视 | 日志)
- 清朝 (编辑 | 讨论 | 历史 | 链接 | 监视 | 日志)
- * 无视之前在Wikipedia:互助客栈/条目探讨#关于清朝相关称谓中的相关讨论及古代王朝中不应滥用所谓正式国号的社群共识,Invictus1995今天突然将数个条目(包括元朝、明朝、清朝)中的部分通称均回退为之前的“国号”,不进行讨论而直接进行回退战(从最初回退开始算起在一个小时内每个条目回退均达四次,违反回退不过三原则;第二、三、四次回退时甚至连编辑摘要都不再给出,而是直接强行回退)。该用户显然之前就因编辑战而被封禁过多次,为累犯。应对其再次实施禁制。--Wengier(留言) 2024年5月18日 (六) 18:06 (UTC)
- 发现人:Wengier(留言) 2024年5月18日 (六) 18:16 (UTC)
- 您应该先警告。因为第一条有写如果您發現了編輯戰,請使用警告模板警告違規使用者。不过根据其使用者贡献,他确实有违反编辑禁制的嫌疑。--Allervous初音ミクのセーラー服 2024年5月20日 (一) 08:16 (UTC)
- 已经代为警告。副知对其处以禁制的管理员@Ericliu1912:。--Allervous初音ミクのセーラー服 2024年5月21日 (二) 02:11 (UTC)
- 并没有回退过四。不止我,他也回退过三。你这纯属恶人先告状。不信管理员可以看看。--Invictus1995留言 2024年5月22日 (三) 10:19 (UTC)
- 本人在此明确声明,回退过三的是Invictus1995而不是我。我回退最多三次,而且每次回退时均附有编辑摘要,指出维基中已有相关讨论或共识,但每次都被Invictus1995无视。而Invictus1995则回退共四次(他自己上面也承认),其中后面三次回退根本就没有任何编辑摘要,根本没有想达成共识之意。他下面亦对Heihaheihaha麻瓜说什么“我懒得跟你达成什么共识”之类的话,显然易见Invictus1995之相当霸道风格(不仅对本人,对他人亦如此)。几乎是在无理取闹。--Wengier(留言) 2024年5月22日 (三) 15:36 (UTC)
- 看他这表现,显然应该当违反禁制处理。——Aggie Dewadipper 2024年5月22日 (三) 22:53 (UTC)
- 本人在此明确声明,回退过三的是Invictus1995而不是我。我回退最多三次,而且每次回退时均附有编辑摘要,指出维基中已有相关讨论或共识,但每次都被Invictus1995无视。而Invictus1995则回退共四次(他自己上面也承认),其中后面三次回退根本就没有任何编辑摘要,根本没有想达成共识之意。他下面亦对Heihaheihaha麻瓜说什么“我懒得跟你达成什么共识”之类的话,显然易见Invictus1995之相当霸道风格(不仅对本人,对他人亦如此)。几乎是在无理取闹。--Wengier(留言) 2024年5月22日 (三) 15:36 (UTC)
- 您应该先警告。因为第一条有写如果您發現了編輯戰,請使用警告模板警告違規使用者。不过根据其使用者贡献,他确实有违反编辑禁制的嫌疑。--Allervous初音ミクのセーラー服 2024年5月20日 (一) 08:16 (UTC)
- 处理:(非管理員關閉)已由管理員Mys 721不限期封禁。-千村狐兔(留言) 2024年5月23日 (四) 04:18 (UTC)
- @Invictus1995:你在搞什麼?請解釋。——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5月21日 (二) 03:02 (UTC)
- 他先回退过三,不信管理员请看看。我先修改,他屡次退回。我不知道为什么,我修改什么,他退回什么。我修改时都附上理由,比如明朝 元朝 清朝的正式名称为大明 大元 大清。学界已有共识。他恶意篡改,删除明朝开头引言部分内容,故引发编辑战。我修改什么他回退什么,恶意针对我,是他先回退过三,所以我也回退过三。我也不知道为什么他大半夜盯着我不放,我刚修改,他就回退,纠结明朝 清朝 元朝六个字不放,我修改都附上理由,他回退并没有附上理由,管理员明察!--Invictus1995留言 2024年5月22日 (三) 10:09 (UTC)
- @Invictus1995请注意此处讨论,您可至此处讨论获得共识。--Heihaheihaha麻瓜了……(留言) 2024年5月22日 (三) 10:23 (UTC)
- 是学界共识,不是你我共识。ok?--Invictus1995留言 2024年5月22日 (三) 10:28 (UTC)
- 词条引注都明摆着,你不会看吗?--Invictus1995留言 2024年5月22日 (三) 10:29 (UTC)
- 明代的国号出典有三说:
- 出于明教。吴晗提出此说,在中外史学界影响很大。吴晗认为前代国号“或以起之地名,或因所封之爵邑,或追溯其所自始,要皆各有其特殊之意义”,但其出典《明实录》、《明史》诸书语焉不详,明清学者亦从未涉及”。他认为明代国号应该和韩山父子的“明王”称号相关,因为他们信奉和明教所混合的白莲教,“明王”的出典是明教的经典《大小明王出世经》(。另外,朱元璋的将领也是明教徒,他选择明教经典作为国号,是为了证明“新政权是继承小明王的,所有明教徒都是一家人”。()
- 标志“光明世界”的到来,杨讷主此说。1983年,杨讷在《元代的白莲教》(《元史论丛》第2辑,1993年,第213-214页)中批评吴晗因为白莲教、白云宗与明教具有共同特点而断言三派混合是不妥的,因此“只要明教还信奉摩尼佛,它就不会同崇奉阿弥陀佛的白莲教混合”,“明王”亦与明教无关。他认为“明王出世”的口号出自于白莲教经典《大阿弥陀经》,“弥陀佛光明,明丽快甚”,“其光明所照”,“天下幽冥之处皆常大明”,“明王”即是阿弥陀佛。
- 出自《易经·乾卦》“大明终始”,杜洪涛主此说。他认为据《易经·乾卦》:“大哉乾元,万物资始,乃统天。云行雨施,品物流形。大明终始,六位时成,时乘六龙以御天”,元朝的“大元”国号来自于“大哉乾元”,而国号定为“大明”有顺承天意、终结元朝的含义。--Invictus1995留言 2024年5月22日 (三) 10:30 (UTC)
- 元朝的汉文国号“大元”出自《易经·乾卦》“大哉乾元,万物资始,乃统天”,意为“蓬勃盛大的乾元之气,是万物所赖以创始化生的动力资源,统贯于天道运行之中”。1271年12月18日,忽必烈汗公布《建国号诏》,宣布国号为大元。元朝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把“大”字加于正式国号之中的统一王朝,此前除了仅统治了华北地区的辽朝、金朝外,之前各朝的“大”字均为尊称。--Invictus1995留言 2024年5月22日 (三) 10:31 (UTC)
- 1616年努尔哈赤建立后金政权,1636年皇太极改国号为“大清”,入关后成为元朝以来中国历史上第三个(也是最后一个)把“大”字加入正式国号之中的大一统皇朝。皇太极改国号的原因未有史料明确记载,有说法认为是为了掩盖女真曾臣服于明的历史以鼓舞士气;“清”之国号,或云是金的谐音,而且满人尚青,加水字边以符合五德终始说,用水免去朱明(朱是指明朝皇帝的姓氏,明是明朝国号)之“火”;或取自《管子》心术下篇与内业篇之“镜大清者,视乎大明”、“鉴于大清,视于大明”,大清即天,大明即日月,天盖过日月;另有一种观点认为“大清”这一国号并非来自汉语,而是满语中的一个蒙古借词“ᠳᠠᠢᠴᠢᠨ”(Daičin),原意为“善战者,战士”,故“大清国”的意思是“上国”或“善战之国”;但此论述有争议,有学者从语言与文献考证等反驳,指出清朝统治者编撰的语言辞书皆无此用法。--Invictus1995留言 2024年5月22日 (三) 10:32 (UTC)
- 各朝的所谓正式国号是什么跟编辑战本身有什么直接关系?比如说“宋”是宋朝(包括北宋、南宋)、刘宋、春秋时的宋国等政权的国号,但平时会用宋朝、北宋、南宋、刘宋、宋国等通称来称呼这些王朝,而不会单纯用所谓“国号”。是国号并不代表条目中会滥用“国号”,一般会使用学界通称(宋朝、北宋、南宋、刘宋、宋国等)。可见,所谓正式国号并没有直接关系,更无法合理化所谓“回退过三”。而且阁下所说的明朝开头部分本为@Ghren君根据之前的讨论所改(看条目编辑历史即知,故这个由他自己解释),与本人无关,更无所谓“恶意针对”之说,本人仅为回退阁下对条目本身的回退并给出相应理由。--Wengier(留言) 2024年5月22日 (三) 15:49 (UTC)
- 我懒得跟你达成什么共识,自己看。--Invictus1995留言 2024年5月22日 (三) 10:33 (UTC)
- 明摆着都有!--Invictus1995留言 2024年5月22日 (三) 10:33 (UTC)
- 请管理员明察!--Invictus1995留言 2024年5月22日 (三) 10:36 (UTC)
- 我怀疑这个号是他的傀儡小号,请封禁!!!--Invictus1995留言 2024年5月22日 (三) 10:46 (UTC)
- 请便。--Heihaheihaha麻瓜了……(留言) 2024年5月22日 (三) 10:58 (UTC)
- 建议管理员查一下这个人的傀儡小号!!!--Invictus1995留言 2024年5月22日 (三) 11:07 (UTC)
- @Invictus1995,这个得移步Wikipedia:傀儡調查 囧rz……--Heihaheihaha麻瓜了……(留言) 2024年5月22日 (三) 13:43 (UTC)
- 以上Heihaheihaha麻瓜明显在指出Invictus1995所犯的严重问题,Invictus1995居然宣称是“傀儡小号”?谁的“傀儡小号”?如果是指本人,那完全是无理指控,将指出他问题的其他维基人随意污蔑为“傀儡”。如果能去查明傀儡甚至更好,可直接将相关问题洗清并直接驳倒Invictus1995的无理污蔑并揭出其之霸道面目(不仅对本人,对他人亦如此)。此外,Invictus1995前面所说的本人回退他并没有附上理由明显非事实,同时本人回退他从来没有过三(且每次都有编辑摘要),相反是Invictus1995自己回退过三,他自己上面也承认。他指控所谓“恶意篡改”什么的(他所说的明朝相关内容其实原为Ghren君根据之前的讨论所改),根本没有道理。而且Invictus1995上面还对Heihaheihaha麻瓜君说什么“我懒得跟你达成什么共识”等,显然完全无视维基方针并目中无人,几乎可以说是无理取闹。--Wengier(留言) 2024年5月22日 (三) 15:42 (UTC)
- 你又修改了。回退过四。。。我可没有--Invictus1995留言 2024年5月23日 (四) 00:03 (UTC)
- 回退不過三原則是指“一名編者不可在24小時內於同一個頁面回退他人的編輯多於三次(不包含三次)”。编辑战发生于5月18日,我当时回退最多三次(每次都有说明)以后数天内都完全没有再动这些条目。直到今天我看到你自己先编辑相关条目后决定对条目做出一次简单修改,不是回退。--Wengier(留言) 2024年5月23日 (四) 00:12 (UTC)
- 我懒得改。你随便。--Invictus1995留言 2024年5月23日 (四) 00:04 (UTC)
- 你又修改了。回退过四。。。我可没有--Invictus1995留言 2024年5月23日 (四) 00:03 (UTC)
- 建议管理员查一下这个人的傀儡小号!!!--Invictus1995留言 2024年5月22日 (三) 11:07 (UTC)
- 请便。--Heihaheihaha麻瓜了……(留言) 2024年5月22日 (三) 10:58 (UTC)
- @Invictus1995:管理員在給您解除封鎖時,曾要求您遵守「回退不過一」,不能回退超過一次。也就是面對編輯爭議,需以討論替代爭執。--Allervous初音ミクのセーラー服 2024年5月23日 (四) 00:10 (UTC)
- 又一个傀儡。。。--Invictus1995留言 2024年5月23日 (四) 01:46 (UTC)
- 我都说了,我不回退了,你随便。--Invictus1995留言 2024年5月23日 (四) 01:48 (UTC)
- 你回退过四了,我可没有。这下你现原形了吧。--Invictus1995留言 2024年5月23日 (四) 01:51 (UTC)
- 又有一个回退,又是你吧,傀儡。。。--Invictus1995留言 2024年5月23日 (四) 02:25 (UTC)
- 回退?傀儡?过四?我不知道你到底在跟谁说话?也根本不知道你在说什么。还是说指出你问题的维基人都是傀儡?真够荒谬啊。感觉简直是在扯皮。--Wengier(留言) 2024年5月23日 (四) 02:42 (UTC)
- @Mys 721tx、Ericliu1912、Kuailong:请檢查User:Invictus1995的編輯行為是否符合方針。--Allervous初音ミクのセーラー服 2024年5月23日 (四) 04:00 (UTC)
- @Invictus1995请注意此处讨论,您可至此处讨论获得共识。--Heihaheihaha麻瓜了……(留言) 2024年5月22日 (三) 10:23 (UTC)